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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煙燻(燻蒸)處理
除了水果要做檢疫之外,進出口貿易最常見的就是: 木質包裝材料檢疫規定–煙燻(燻蒸)處理。
(圖片來源: 圖片: 松林木箱有限公司)
簡單來說就是進出口的貨物,如果包裝上有用到木質材料(如: 木板箱、木條箱、 木質棧板、木質拖盤、木框、木桶、木軸、木楔、墊木、枕木及襯木等),做承載、鋪墊、支撐或固定貨物。
就要依照國際植物保護公約(IPPC),其中的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標準第十五號規定(ISPM 15 NO.15),將這些木質材料做去除病蟲害的消毒,避免將有害的蟲子或病菌帶到世界各國,違害到當地的農業。
煙燻(燻蒸)處理方式
煙燻(燻蒸)處理方法有兩種,木材廠商就可以幫進出口廠商做處理。
1) 溴化甲烷(Methyl bromide,CH3Br)燻蒸
最低溫度不得低於 10℃,燻蒸時間最少應為 24 小時。
溫度 / 24 小時間濃度時間積CT(g.h/m 3) / 處理24小時後最低濃度(g/m 3 )
(1) 21℃以上 / 650 / 24
(2) 16℃以上未達21℃ / 800 / 28
(3) 10℃以上未達16℃ / 900 / 32
2) 熱處理(Heat treatment)
木質包裝材中心溫度達到 56℃,處理三十分 鐘以上。
因為溴化甲烷燻蒸最少要24小時,而且是種劇毒會破壞臭氧層,在國際上也是管制物質,所以通常木材廠商會採用第二種熱處理方式。
進出口木質包裝必須煙燻(燻蒸)處理的國家
目前有許多國家都有規定,進出口的產品若有木質包裝材料一定要做煙燻(燻蒸)處理,包含: 台灣、日本、中國、美國、韓國、澳洲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印度、菲律賓等。
而且在這些處理過後的木箱、木棧板等,甚至是每個木塊上都要蓋上煙燻(燻蒸)處理章印,讓海關在驗貨或通關時可以清楚辨識。
我曾經出口貨物到中國時,貨櫃裡面有幾個固定機器用的木角塊,海關都會要求申報清楚!
煙燻(燻蒸)證書
木材廠商做完煙燻(燻蒸)處理後,要制作一份煙燻(燻蒸)證明,讓出口商附給進口商做進口申報。如果木質包裝板材是膠合板(Plywood)或碎料板等,就可以不用做煙燻證明,細節可以詢問報關行或是貨運承攬業者(Forwarder)。
漏做煙燻(燻蒸)處理後續問題
進出口時如果木質包裝材料沒有做煙燻(燻蒸)處理,以進口到台灣的規定來說有3種處理方式:
1)就地補做煙燻(燻蒸)處理。
2)銷燬進口貨品。
3)將進口貨品退運到原本的出口國: 木質包裝材料與進口貨品無法分離,而且進口人不同意貨品和木質包裝材料一起做進行煙燻(燻蒸)處理。
所以要進出口貨物時,一定要先詢問客戶、報關行及當地的貨運承攬業者(Forwarder),進口地的木質包裝材料規定,以免進口商受罰,而出口商也會連帶地要賠償。